西拉雅憲法法庭的靈魂叩問

◎ 萬淑娟、蔡維哲
西拉雅族在台灣生存了千百年。一九五○、六○年間,政府竟誤認台南地區並無原住民,因而未公告、亦未通知西拉雅族人辦理平地原住民身分登記;隨後,政府即禁止族人辦理原住民身分登記,故今日的西拉雅族人,皆不被中央政府承認為原住民、而不具原住民身分。
一九九○年間,平埔族群的前輩與法定原住民族運動者一起上街頭,尋求「正名、自治、還我土地」,「山胞」成功正名為「原住民」。然而,一樣的爭取,卻有不一樣的結局,西拉雅族與其他平埔族群,仍非「原住民族」。此後前輩不放棄,繼續透過國會遊說、行政院陳情、監察院請願等方式訴求恢復原住民身分,卻只換得政府機關無止盡的搪塞。與政府交手的同時,西拉雅族人仍繼續復振文化、語言,以實踐身分認同。
二○一○年,一百多位西拉雅族親共同決議以司法尋求公義與尊嚴。但司法的路艱辛異常,訴訟敗多勝少。但這些困難都沒有擊倒我們。在追求司法正義的路上,越來越多的法官理解西拉雅族的苦難,最高行政法院闡述西拉雅族人的原住民身分是與生俱來,不是政府恩賜;發回更審後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因確信《原住民身分法》違憲而聲請釋憲。
我們一直深信《原住民身分法》是違憲的。因為現行制度下,國家將西拉雅族人視為漢人,並否認西拉雅族的存在。這不尊重族人的自我認同、也貶抑族人的尊嚴,更導致西拉雅族被國家的政策所忽視、遺忘,而使西拉雅的語言及文化,無法如其他族群般在同片土地上滋養。
六月二十八日憲法法庭將舉行言詞辯論。在此,謹呼籲大家,不論您的族群認同為何,都請您關注這場憲法訴訟、並請您聲援西拉雅族。因為這個案件中,大法官將會闡述自我認同的憲法意義;也將闡述臺灣的各族群間是否、及如何能夠平等尊嚴。而大法官的闡述,必然是台灣作為團結的共同體時,所必須回答的靈魂叩問。
西拉雅族人與所有台灣人一樣,希望在所愛的土地上為自己正名。請大家也支持我們守護西拉雅的語言和文化,不致被同化滅絕,讓台灣更多元平等,也攜手走向更公義的時代!
(作者分別為西拉雅族人、律師)
原文連結:https://talk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1525039

蔡維哲,執業律師,目前在永信法律事務所擔任合夥律師。臺大法律系、臺大經濟所畢業。如果您有法律問題想諮詢或委任,歡迎來信。
訴訟實務上,近年主要的工作包括代表釋憲律師團處理西拉雅族正名憲法訴訟(111 憲判字第 17 號)、擔任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法律顧問,以及處理破產、消費者債務清理相關案件。
在學術上,我嘗試把實證方法與經濟學思維帶進法律研究。碩士論文以 RDD 與 DiD 研究減刑條例對法官量刑的影響,曾獲法務部司法官學院「傑出碩博士犯罪防治研究論文獎」特優。
我關心的主題橫跨司法實證、法律經濟分析、平埔族群的法律處境、破產與金融機構管制,也關注機器學習時代的法規挑戰。如果您在上述領域有合作或討論的想法,歡迎寫信給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