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產法

法院就消債條例第133條適用之情形之檢討

檢討法院對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第 133 條「可處分所得」的常見解釋,主張應以遭強制執行(扣薪)後之實領薪資計,且變賣財產、借貸撥款均不屬可處分所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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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維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