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對法官量刑的影響

摘要
本論文研究《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》對法官量刑的影響。依據該法,法官於民國96年7月16日後審理竊盜案件時,若竊盜的犯罪時間在96年4月24日之前,且法官宣告該犯罪刑期在一年半以下時,法官須另外宣告刑期減半。本文的研究問題即為:於此種情況時,法官是否會加重原本的宣告刑期來抵銷《減刑條例》的減刑效果?本文使用96年所有地方法院一審含竊盜罪的判決作為樣本,使用regression discontinuity design與difference-in-difference為研究方法。研究發現,於平均六個月的竊盜罪中,法官約會加重30至40天,影響程度約為17%至22%,而在次群體的分析中,發現法官在較為嚴重的竊盜罪,加重量刑的程度也較高。這樣的結果暗示法官既想維持特定的刑期,又擔心過度加重量刑可能導致被告上訴,法官在兩者權衡之下做出了選擇。
類型
出版物
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研究所碩士論文
此文獲得法務部司法官學院107年第五屆「傑出碩博士犯罪防治研究論文獎」碩士生特優獎。

作者
律師(106 臺檢證字第 14036 號)
蔡維哲,執業律師,目前在永信法律事務所擔任合夥律師。臺大法律系、臺大經濟所畢業。如果您有法律問題想諮詢或委任,歡迎來信。
訴訟實務上,近年主要的工作包括代表釋憲律師團處理西拉雅族正名憲法訴訟(111 憲判字第 17 號)、擔任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法律顧問,以及處理破產、消費者債務清理相關案件。
在學術上,我嘗試把實證方法與經濟學思維帶進法律研究。碩士論文以 RDD 與 DiD 研究減刑條例對法官量刑的影響,曾獲法務部司法官學院「傑出碩博士犯罪防治研究論文獎」特優。
我關心的主題橫跨司法實證、法律經濟分析、平埔族群的法律處境、破產與金融機構管制,也關注機器學習時代的法規挑戰。如果您在上述領域有合作或討論的想法,歡迎寫信給我。